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美丽商幼 > 园所文化 > 正文
       园所文化

幼儿园教职工行为规范

作者:商幼管理员 来源: 日期:2013/7/28 16:34:22 人气: 标签:行为规范


    一、热爱幼儿,尊重幼儿,对幼儿态度和蔼亲切,把幼儿看做学习、生活的主人,师生关系平等和谐。
    二、认真落实《规程》、《纲要》精神,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,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,保教并重,关注个别差异,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。
    三、仪表端庄自然,服装整洁大方,符合职业要求。上班时不化妆,带班不穿高跟鞋,长发扎起,不佩戴耳环等饰物。
    四、举止文明,语言文雅,待人热情有礼,为人师表,在幼儿和家长面前行为规范,使用普通话工作语言,文字书写规范。
    五、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,及时向家长交流沟通幼儿发展状况,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,不断改进工作。
    六、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,上班不迟到、早退,不做私事,不串岗聊天,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(被褥、水碗、毛巾、盆等)。
    七、团结同事、真诚待人,同事间友好交往,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反映,不在私下议论,不在园内争吵。
    八、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不随意采摘花果,保护园内环境、设施,不乱扔果皮纸屑,勤俭节约,节水、节电、节气、节粮。
    九、廉洁奉公,不吃请,不受礼,不将公物归为已有。
    十、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,消除安全隐患,遵纪守法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。


读完这篇文章后,您心情如何?
0
0
0
0
0
0
0
0
本文网址:
姓名: 验证码:看不清楚,换一个


版权所有:湖北省荆州市商业幼儿园 联系电话:0716-8119918 8851450 地址: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公园路22号

邮政编码:434000 页面执行时间0.1953秒 查询数据库20次 鄂公网安备 42100202000036号